餐桌上的“黑警长”与消失的项圈
“晚上红烧黑猫警长!”

浙江嘉兴一家餐馆老板的朋友圈广告,像一则残酷的黑色幽默。
视频里,他熟练地展示着现杀活猫:“卖80块钱,两三个人够吃。每天都杀的。”

而当镜头转向湖南永州某菜市场的铁笼,一只戴着粉色项圈的橘猫正瑟缩在角落——它或许曾是谁家疼爱的伙伴,此刻却成了待宰的“货物”。

没有需求,就没有杀害。但当需求钻了法律的空子,罪恶便滋长为产业链。

这类事件并非孤例。在广东佛山,有菜馆老板在朋友圈晒出“龙虎凤”食材——笼中挤满活猫,其中一只异瞳白猫被抱向后厨屠宰台,生死未卜。

而在湖南永州新田县永得利菜市场,摊主当街宰杀活猫,售价19元一斤。笼中猫咪惊恐瑟缩——它很可能是被偷走的家养猫。


更令人心惊的是犯罪手法的专业化与残忍性。在湖北荆门,东宝警方近期摧毁了一条涉及毒杀盗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毒镖300余枚、被盗各类犬只库存300多条。
据警方披露,犯罪分子使用弓弩配含氰化物或琥珀胆碱的毒镖作案,“一旦射中,再烈性的狗十几秒之内都会倒下”。

而这些剧毒物质,会残留在被毒杀的动物体内。
监管的缝隙比我们想象的更宽。
早在2012年,就有调查发现,广州某些市场的狗肉档主用牛羊肉的检疫合格证冒充狗肉检疫证,并声称“都卖了那么多年,吃了那么多年,哪有什么检验的?!”

2015年,一名男子带着“毒狗针”到农村偷狗,岂料毒针击中孕妇,毒针内含氯化琥珀胆碱等剧毒成分,孕妇因中毒引发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腹中胎儿也不幸遇难。邱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卖家傅某因出售毒狗工具被判刑。

新闻的标题也挺有意思,用“引来爱吃狗肉群体的关注”做展开......他们吃的是什么,自己不知道?卖的吃的都不无辜,只是他们从没想到,原来偷狗卖狗肉的的,是真的连人都没打算放过......

当年这条新闻轰动一时。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黑色产业链依然发达,这种“我知道犯法我也知道有毒,但我就要偷,我就要吃”的行为,也暴露了基层监管的软肋。
执法利剑:从地方行动到全国性困局
监管的铁拳正在落下,但裂缝依然存在。
广西阳朔在行动,2025年8月,当地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县动物检疫工作会议,明确将“打击私屠滥宰”列为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会议督促各乡镇加强日常巡查,摸排逃避检疫和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广西全域也没闲着,2025年开展的“清风行动2025”中,广西林业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针对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查办案件93起,收缴野生动物28360余只,有力打击了相关违法行为。

然而,部分执法人员的认知偏差,已成为黑色产业链顽固存续的温床。 有基层执法人员曾公开声称:“都卖了那么多年,吃了那么多年,哪有什么检验的?!”这种对法律的无知和漠视,无异于为非法交易大开方便之门。

监管的困境根源于法律的缺失。正如业内专家早前指出的:“流向餐桌的狗肉绝大部分都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没有明确细节,其检验和流通均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基层执法时常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部分执法人员也由此产生了“法不责众”的惰性思维。
文明悖论:当“食俗”撞上现代文明底线
广东佛山餐馆将猫肉烹制的“龙虎凤”作为卖点宣传,这类行为不仅挑战着公众的情感与健康底线,更与现代文明价值观相悖。2020年,农业农村部已明确将猫、狗排除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它们是人类伴侣,不是餐桌禽畜。

从法律层面看,市面上流通的所有猫狗肉均属非法私自屠宰,严重违反现行法规:
《动物防疫法》,该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2。由于我国未制定猫狗的屠宰检疫规程,这意味着任何猫狗肉在本质上都无法获得合法的检疫证明。
私自屠宰的猫狗肉未经任何检疫环节,其安全性毫无保障,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
正如相关机构组织调查所指出的:“猫和狗不是经济类动物,不可能被大规模饲养并屠宰,非法屠宰必然带来许多问题”。
而人类的健康,也是其中的一环。

行动指南:看见罪恶,不做沉默的大多数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人售卖猫狗肉或当街宰杀,你的行动至关重要。
精准举报
拨打 12315(市场监督管理局)或 110(公安报警)是最高效的途径。明确提供时间、地点,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等证据。
明确指控
举报时,应重点强调其涉嫌“销售未经检疫的肉类”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这直接触及《食品安全法》和《刑法》。
应对推诿策略
若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以“当地无此规定”或“无法处理”等理由推脱,你可以并明确引用《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指出,所有未经检疫的猫狗肉都属于违法经营。国家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性意见。
若举报后遭遇推诿或不作为,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投诉执法者:
向上级机关投诉
向其所属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接或反映)进行投诉。
提交书面投诉
根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你可以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或该执法机关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要求对执法不公或不作为进行调查。受理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数十个工作日)进行调查并回复。
寻求检察监督
通过 12309 检察服务热线,向人民检察院反映行政不作为,请求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
如果遇到有人留言说,“目前国家没有法律明文禁止中国公民吃狗肉、猫肉的条例”或者“我不吃,但你不能妨碍别人吃”的时候,请记住钱叶芳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一段话:
将“售卖”与“吃”混为一谈,就是偷换概念。
国家层面的立法没有明确规定狗肉能不能吃的问题,吃是消费行为,但对狗的屠宰、销售是明确禁止的,“作为消费者,如果去吃非法屠宰销售的狗肉就类似于你去买人家偷来的自行车。权利具有正当性,所以吃狗肉不是权利的问题,只是个人的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