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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与法
永泰严查校园食安!典型案例曝光
来源:大美永泰 编辑:名瑫
永泰严查校园食安!典型案例曝光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挖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予以曝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案例一:永泰县某中学食堂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案

基本情况:2025年9月11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校园食堂风险隐患评估,现场检查发现,永泰县某中学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当事人1.售卖间未设置二次更衣间,仓库无排气扇;2.就餐区天花板脱皮;3.三防设施不完善,场所无消杀记录;4.未及时清理变质食品;5.存放无标签标识的散装食品;6.沙拉酱未录入“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四)项、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当事人售卖间未设置二次更衣间、就餐区天花板脱皮、三防设施不完善,场所无消杀记录的行为,容易造成食材受污染;仓库无排气扇,空气不流通导致湿热积聚,为霉菌、细菌繁殖提供温床,容易造成食材变质;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无法确定生产日期、购买日期、保质期,可能误食过期变质食品;未及时清理变质食品,可能导致其他食品受到污染;沙拉酱未录入“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可能增加溯源难度,无法及时处理有问题食品。以上行为,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影响师生饮食安全。本案的办理,督促经营者及时落实整改问题,促进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师生饮食健康。


案例二:永泰县某中学食堂未实施餐饮经营过程控制案

基本情况:2025年9月25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抽查,现场检查发现,永泰县某中学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当事人1.烹饪间存放未清洁的蛋,食材、半成品、熟食操作区未作有效间隔;2.排气设施未清洁,保洁工具与消毒备用的餐具混放;3.三防设施不到位;4.售菜间保温设施未正常启用,档口配料、熟食未封闭保存;5.消毒后的餐具未存放于保洁柜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当事人烹饪间存放未清洁的蛋,蛋壳表面可能附着沙门氏菌等致病菌,通过手部接触可能污染其他食材;食材、半成品、熟食操作区未作有效间隔的行为,容易造成各类食材交叉污染;排气设施未清洁,长期堆积的油污会滋生细菌、吸附有害物质,运转时可能会掉落污染物,污染食材或餐饮具;三防设施不到位,容易导致病媒生物污染食材与环境;售菜间保温设施未正常启用,档口配料、熟食未封闭保存,容易导致食物变质腐败;消毒后的餐具未存放于保洁柜中,保洁工具与消毒备用的餐具混放,可能导致餐具“二次污染”。以上行为,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影响师生饮食安全。本案的办理,压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及时落实整改问题,确保师生饮食健康。


案例三:关于永泰县某中学食堂涉嫌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3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校园食堂风险隐患评估,现场检查发现,永泰县某中学食堂存在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二、案件处罚依据与结果

当事人存在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须添加标识及公示的用品无标识未公示、专间相关设施设置不合理、部分原材料记录不全和储存不当、操作区和就餐区设施破损陈旧不符合规定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三、案件分析与启示

1.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日管控流于形式、缺乏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会导致从业人员技能与安全意识不足,食材采购验收、加工消毒等环节风险失控,易导致安全隐患长期潜伏;2.须添加标识及公示的用品无标识未公示,冰箱内个别食材无标签标识,易导致过期食材未及时清理、生熟食混放交叉污染误食变质食材引发食物中毒;分装碱粉无标签标识,可能与食盐、白糖的调味品混淆,误用会导致食物污染;3.专间相关设施设置不合理,备餐间无二更间和专用工作衣帽,售卖间入口未设置洗手、消毒、干手、更衣设施,易导致工作人员将外界灰尘、细菌等带入操作区域,造成餐品交叉污染;4.部分原材料记录不全和储存不当,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的使用未记录并公示,违反“五专管理”,无使用记录易出现超剂量使用或使用过期、不合格的二氧化碳;调味料未加盖、冷藏存储易变质腐败,食材未离地、熟食敞开会滋生细菌。5.操作区和就餐区设施破损陈旧不符合规定,地面破损易藏污纳垢、滋生细菌,增加清洁难度与交叉污染风险;烹饪间多处照明灯故障,会影响操作视野,导致食材清洗不彻底、加工操作失误,无法及时发现异物或污渍。以上行为,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影响师生饮食安全。本案的办理,压实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问题,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健康。


案例四:关于永泰县某小学食堂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5日,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永泰县某小学食堂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该学校食堂存在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二、案件处罚依据与结果

当事人未及时接收确认供货者推送的追溯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三、案件分析与启示

当事人未及时接收确认供货者推送的追溯信息,一旦发生食材变质、污染或食物中毒事件,无法快速定位食材采购批次、来源及流通环节,导致随缘取证受阻,难以精准排查风险源头,容易延误处置时机。以上行为,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影响师生饮食安全。本案的办理,压实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通过“一品一码”实现食材全流程追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来源: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